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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早刚-湖北武汉地区律师(特别授权)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9-09-01 08:15:38   浏览次数:334

 

张早刚 湖北武汉地区律师
 (注册号:律鄂字第023号) 


 

          张早刚  <律师执业证号1713011402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律师协会会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武汉地区知名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年,办理了近千件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务清收、保险理赔、房地产、企业法律事务、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案件,并先后为近百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张早刚律师在20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积累了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张早刚律师思维敏捷、能言善变、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做事沉着冷静,能灵活掌握诉讼及非诉讼办案技巧,能着眼于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很好运作、把握案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处理案件能力,善于处理诉讼内外各种复杂人际关系。张早刚律师的办案足迹遍布武汉、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各地。张早刚律师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本作“忠实于委托人、诚实做人、勤奋做事”原则,能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因此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

张早刚律师所办的部分案件多次受到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新浪网、网易、等媒体的报道,

人类诉讼史上有一条最古老的原则:大部分案件在入庭受审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输赢。

 换句话说,这一原则所措的活动就是准备。

 不管你在刑事案件是替人起诉还是替人辩护,也不管你在民事诉讼中代理原告还是被告,准备得最好的律师,通常也就是取胜的律师。

 准备就是一切,事实上,它首先是一种态度,其次才是这种态度所必然导致的行为,即为胜诉而使用的步骤。

 准备得最好的律师,往往就是取胜的律师。

 张早刚律师在执业中, 本作“当事人利益至高无上”是一贯的工作信条,无论案件繁简大小,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是一贯的工作作风,张早刚律师坚信一个律师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才是案件胜诉的可靠保障。

本人可以自信的说:“你给我事实,我会最大限度地实现你的权利”

 张早刚律师的业务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涉外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涉外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债务清收、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保险理赔纠纷、劳动纠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纠纷、知识产权、股权转让、公司法律事务、企业的兼并和重组、企业上市等案件,并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张早刚律师全风险代理各类案件,部分案件可垫资为其诉讼:

 风险代理:就是律师费用与案件的结果存在关系,委托人首先不交或预交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律师将案件办理后,案件结果达到事先约定的某种结果,律师根据和委托人的事先约定收取费用。

部分案件可垫资为其诉讼:有些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及其它费用,且案件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的权利存在不确定因素,但委托人没有经济能力缴纳,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实行风险代理,和委托人约定,诉讼的有关费用由律师全部或部分垫付,案件了结后,根据案件的结果和约定收取律师费用。

 张早刚律师网上受理各类案件:

 委托人在外地如果没有时间办理委托事宜,可以通过网上委托本律师办理,本律师可以全权将委托的案件办理后,将有关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邮寄给委托人,并将有关执行款直接汇给委托人。

 网上委托程序:1  委托人和本律师联系后,委托人将需要委托的案情、要求,及案件证据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给本律师。2 本律师研究后和委托人协商律师费用,如果达成协议,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或通过其他形式确认。3 委托人将律师费用汇到本人帐上后,本律师开展委托事宜工作。4 本律师可以全权将委托的案件办理后,将有关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邮寄给委托人,并将有关执行款直接汇给委托人。

网站介绍:

本人所建www.222148.com 是一个综合性的网站,内容涉及面广,且涉及内容非常专业。 本人根据业务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需要,还分别陆续建立了几个专业性网站,这些专业网站主要针对法律服务的某个领域,内容专业性强,实用性强,可以直接为需要该领域的人提高法律帮助

张早刚律师的联系方式:

 手机 15927218618 总机:027-83604925 83604926 传真 027-83627023 QQ 771249025  邮箱 771249025@qq.com,执业机构: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005号康宇大药房楼 4层〈宝丰路、葛洲坝大酒店对面〉。到达宝丰路的公交车:1、2、3、5、46、79、208、411、 505、508、512、520、523、546、548、549、558、 588、604、609、621、701、712、716、720、737、806, 邮编 430030,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市商大支行,账号:0757 3508 0910 01,行号:840448;张早刚个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户名:张早刚,帐号:4679 1060 1880 3146 34

张早刚律师团:张早刚律师并与十名资深律师组成专家律师团,所涉法律的各个领域,办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涉外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债务清收、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险理赔纠纷、劳动纠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纠纷、企业的兼并和重组、企业上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张早刚律师所办部分案例:<由于篇幅限制, 张早刚律师所办案例只展示部分,且为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客户的名称没有写明>

1、成功代理了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成功代理良某与某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件。

3、成功代理了某包装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中国银行合同纠纷及担保纠纷案件。。

4、成功代理某集团公司与某证券公司、工商银行证券买卖纠纷及担保纠纷案件。

5、成功代理王某等70人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6、成功为上海某公司与湖北公安某公司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7、成功代理武汉某食品公司与武汉某贸易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8、成功代理朱某与某担保公司委托理财纠纷案件。

9、许某与朱某、王某、李某合伙结算纠纷案件。

10、成功代理了某客户与某知明连锁加盟企业的特许加盟纠纷案,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11、成功代理薛某与张某、某远输公司、人保财产保险公司代位权纠纷案件。

12、成功代理上海某公司诉武汉某知名企业驰名商标侵权案。

13、成功代理北京某公司诉武汉某知名公司专利权侵权案。

14、印某与某化工公司技术转让纠纷案件.

15、上海某饮料公司与武汉某食品公司不正当竞争赔偿案件。

16、成功代理某集团运输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17、成功代理余某与某运输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

18、成功代理刘某与某人民医院脑瘫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

19、成功代理罗某与某县人民医院丁安卡拉霉素致耳聋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

20、成功代理良某与某装饰公司雇员受害赔偿案件.

21、成功代理美国公民yuohan先生与中国公民别女士的涉外离婚案件。

22、成功代理中国公民王某与定居法国中国公民李某的渋外离婚案

23、成功代理台湾夏先生与仙桃黄小姐涉外离婚案件

24、成功代理吴某与周某离婚案件.

25、成功代理丁某与张某等人遗产继承案件.

26、成功为轰动全国熊猫烧香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张顺作从犯的辩护,法院采纳了张早刚的辩护意见。

27、成功为某市长贪污受贿刑事辩护。

28、成功为一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作无罪辩护。

29、成功为一涉嫌诈骗案件辩护.

30、成功为一涉嫌抢劫案件辩护,

31、成功为一涉嫌毒品犯罪案件辩护,

32、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33、为某医药股份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34、为某集团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35、为某银行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负责的区域:中国  湖南 武汉
  
◆服务形式: 机构特别授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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